我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2-05-23 14:30:16
来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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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2010年8月6日下午,我院邀请了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广西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广西医师协会自律维权部主任陆庆标高级律师在五楼学术厅进行《侵权责任法》的专题讲座。卢健棋副院长亲自主持了讲座并发表重要讲话,医院领导以及全院医务人员共6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陆庆标高级律师就《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思想、立法背景、改革目标、框架结构、侵权责任构成、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详实的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全面生动地解读了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侵权责任等热点、难点问题。最后,陆律师对医疗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并对医院应采取的措施给予具有建设性、可行性的建议。
此次法律讲座进一步强化了我院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为确保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卢健棋副院长主持讲座
陆庆标律师作学术讲座
医务部文/宣传策划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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