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的9个事实,你一定要知道!第四版诊疗方案公布!
1月27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在新版诊疗方案中
有9个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的事实非常重要
你一定要知道
相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新版诊疗方案在流行病学特点、诊断标准、临床分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重症治疗等方面都做了一定的修改:
1. 病原学特点:大幅增删修改。新型冠状病毒与 SARS 同源性达 85% 以上。
2. 增加了对流行病学特点的介绍,明确了「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3. 临床表现:增加了对潜伏期和特殊人群患病表现的描述。潜伏期一般为 3-7 天,最长不超过 14 天。多数患者预后良好。
4. 疑似病例的定义:将「武汉地区」改为「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增加了「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这一描述,将标准从「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和临床表现」改为「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
5. 重症病例改为重型临床分型:删除「 肺部影像学显示多叶病变或 48 小时内病灶进展>50%」和「合并需住院治疗的其他临床情况」两条标准,调整其他标准的表述。
6.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调整上报方式和上报时机;将「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检测」改为「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即便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阳性,也建议及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
7. 一般治疗:删除糖皮质激素治疗;
8. 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新增糖皮质激素、肠道微生态调节剂、恢复期血浆治疗等治疗方式,强调心理疏导的重要性。
9. 中医治疗:完善了原有的治疗方案。
新版诊疗方案全文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