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2011年度广西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桂教科研[2011]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作为课题组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
(3)目前承担有两项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今年的项目申报,历年结项结题的研究项目完成情况不好的项目主持人和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2. 项目类别及其内容
(1)重点资助科研项目,主要侧重于支持自然科学应用研究领域,同时兼顾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领域,周期一般为1-2年,教育厅将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适当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2)一般资助项目,主要支持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或预研,周期一般为1-2年,教育厅将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适当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3)立项科研项目,主要支持横向科学研究项目、教师自选课题项目,课题经费由学校和研究人员自筹,周期一般为1-2年。
(4)科技培训项目(重大学术活动),支持领域请见附件。
3. 限项要求及申报注意事项
(1)我院可申报重点资助科研项目1项、一般资助项目2项、立项科研项目不限项。
(2)请拟申报立项科研项目者于5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交至医院科技部。申报重点资助科研项目及一般资助项目者于5月18日下班前交申报书初稿一份至医院科技部以择优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11]6号)
医院科技部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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