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及医疗设备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及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2-C-000030-JLN6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整,其中A分标:30万元整,B分标:40万元整。
最高限价:70万元整,其中A分标:30万元整,B分标:40万元整。
采购需求:
分标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规格 |
A | 耳鼻喉头颈外科综合治疗台 | 2台 | 30万元(15万元/台) | 30万元(15万元/台)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表 |
B | 医疗设备维保,1项。服务期限二十四个月。 | 1项 | 40万元/24个月 | 40万元/24个月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表 |
说明 | 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签订合同后30日内整体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B分标:服务期限:二十四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他资格(仅限于A分标):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3、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获取方式有以下两种)
4.1、方式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仅限于A分标)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方式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仅限于A分标)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2199350141[at]qq[dot]com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获取登记表 | |||
单位名称 |
| 分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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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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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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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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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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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3月18日09点00分至2022年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自备口罩)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时间:2022年3月18日09点3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自备口罩)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3000元整,B分标4000元整。
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3月17日17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地 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许工,0771-5602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覃工
电 话:0771-5883580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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