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诬告陷害歪风邪气 让担当作为扬眉吐气
铲除诬告陷害歪风邪气 让担当作为扬眉吐气
“在这里郑重提醒您,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随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甚至恶意诬告陷害他人,根据有关规定,经核查认定确属诬告陷害行为的,我委有权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近日,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同志在答复信访举报人信件办理结果过程中,对举报人多次捏造事实、散布不实言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自治区纪委出台《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范围,划出了诬告陷害‘负面清单’,有利于我们把握区分正常信访举报与恶意诬告陷害,更重要的是,它传递出了‘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有利于促进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氛围”,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冬梅说到。
信访举报本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但是近年来,部分别有用心之人,肆意滥用信访举报权利,捕风抓影,添油加醋,歪曲事实,四处散布谣言,甚至通过贴“大字报”进行人身攻击等方式,恶意中伤诋毁党员干部,给被反映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负担,严重损害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越是往基层,越是敏感时期,此类行为更有易发多发的迹象,对这种行为必须坚决零容忍,露头就打,绝不能让其形成风气化成恶俗。如横县校椅镇罗村村委农村党员闭某,为达到不让该村委委会主任继续当选村两委成员,在2017年2月至5月期间,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捏造该村委会主任贪腐问题,并在村中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大字报“,不但损害他人人格和声誉,而且严重妨害了村“两委换届”工作正常进行, 2017年11月,闭某被留党察看处分。
在舆论传播迅猛的今天,“清者自清”往往只能是一厢情愿,更多的可能是“众口铄金”,基层党员干部身处在一线,社会关系、人际交往圈子小,一旦被恶意诬告陷害,不但影响工作,甚至可能会连累整个家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纪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保护担当者,严惩诬告者,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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