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不作为,无功即有罪
当官不作为,无功即有罪
夜读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见有一小故事。大意是北村有一个叫郑苏仙的人, 有一天不知怎么的,就莫名其妙的进了地府,看见阎王爷正在“录囚”(囚:指去世的人),也就是看见阎王爷在清点近期死亡的人。忽然,看见有一个穿着官服的人昂然进来。这个穿着官服的人洋洋自得,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什么意思?就是说我很清廉,到哪里就只喝一杯水,没有愧对鬼神的地方。
阎王怎么回应他的?王讥曰:“设官以治民,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阎王爷的意思翻译成白话就是说:“设立官制是为了治理国家、造福百姓,什么事情都应该按着理法来权衡利弊、明断是非去处理。但是要说不要老百姓的钱就是好官,那么立个木偶在公堂上,它连水都不喝一口,不比你还廉洁吗?”官又辩解说曰:“那我无功也无罪。”阎王回应他说:“你一生处处求自全,有一件案子,你因避嫌疑该说的却不说,导致案件当事人负冤在狱,你这样做,不是辜负了人民吗?还有一件事,你害怕它烦重也不去做,不是辜负了国家吗?”
阎王的最后一句话更是发人深省,他说“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这句话用现在的话说,国家建立每三年考核官员功绩的制度,目的是什么呢?没有功劳就是有罪啊!结果是“官大狼狈,锋棱顿减”。
这则小故事读来令人深思。“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这样讲,看似严苛不通情理,但不要忘记前提条件,“设官以治民”。在古代,设置官制,主要目的是治理、教化人民。治理、教化人民自然就有许多事情要处理,要根据国家法律和事情的是非曲直去判定群众之间的纠纷矛盾,惩恶扬善,形成稳定有序、人人向善的社会治理氛围。作为一个地方官,三年形同木偶,对许多矛盾纠纷不管不问,肯定会导致很多矛盾积重难返,社会风气乌烟瘴气,不是有罪是什么?如果说古代“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那么在现代,做公务员,尤其是执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假若“当官不带民致富”,就更应该“回家卖红薯”了。一味求稳怕乱,不推不动,坐失良机,错过发展的大好机遇,不是一个地方的罪人是什么?
近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对广西广大党员干部提出:“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四为”新要求。革命年代的共产党人,为国家民族站起来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现在和平年代,国家民族正从“站起来”向“强起来”阔步迈进,为国家富强添砖加瓦,是每一个人、每一个地区都应该做也愿意做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种为官理念,是许多人奉行的价值准则。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都是有着人生和价值意义追求的。尤其是一些有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的领导干部,谁希望自己主政的地方落后于人?谁希望自己服务的群众终日劳作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谁不希望自己离开之后,获得群众的交口称赞?我想,一个地方主官,离开某一个地方很多年后,群众谈起他来,仍然会说:“某某在的时候,是我们这里发展最快的时候。”是对一个官员人生价值的最高肯定,正所谓“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
鹿心社书记的“四为”理念正逢其时,切中了当前广西干部从上到下的普遍焦虑,也指明了广大党员干部做官做事的方向,那就是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以干事创业为荣,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懒惰懈怠,耽误了一方发展。古语“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犹诤诤在耳,广大党员干部可敢懈怠乎?(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人民政府 徐政伟)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