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课题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2-04-28 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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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论文课题经费的管理,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科特点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在校硕士研究生论文课题经费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使用标准
攻读医学硕士科学学位的研究生标准为3000元/生;攻读药学(含中药学)硕士科学学位的研究生标准为4000元/生;中医医史文献和挂靠招生的非本专业研究方向(如人文社科、管理、外语等挂靠招生的方向)的研究生,标准为2000元/生;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标准为1000元/生。
二、管理办法
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财资处一次性将论文课题经费拨入研究生导师课题经费本,由导师在三年内统筹安排经费的使用。
本规定从200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一、使用标准
攻读医学硕士科学学位的研究生标准为3000元/生;攻读药学(含中药学)硕士科学学位的研究生标准为4000元/生;中医医史文献和挂靠招生的非本专业研究方向(如人文社科、管理、外语等挂靠招生的方向)的研究生,标准为2000元/生;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标准为1000元/生。
二、管理办法
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财资处一次性将论文课题经费拨入研究生导师课题经费本,由导师在三年内统筹安排经费的使用。
本规定从200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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