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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书记李敏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04 16:22:25 来源:系统

   近日,2015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自治区党委礼堂隆重举行。我院党委书记李敏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出席了表彰大会。
   李敏智书记多年来以廉洁奉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不求回报、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医院健康、和谐、科学地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推荐评选表彰一批为我国、我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规定而进行推荐评选的。评选范围主要是2010年以来,在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全国和自治区劳动模范授予对象是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全国和自治区先进工作者授予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工会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经过职工(代表)推荐,医院职代会议事委员会和医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推荐李敏智书记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预推人选。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和区总工会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授予,李敏智书记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李敏智书记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既是她个人的荣誉,也是对我院在建设和发展中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广西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我区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新定位新使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更加需要发挥工人阶级的作用,凝聚起全区各族人民的强大力量。我们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崇尚劳动,奏响劳动光荣和创造伟大的时代强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为加快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我们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要把劳模精神落实到医院各项具体的工作中和实际行动上,为推动新常态下我院持续和谐健康发展,与伟大祖国共同进步,为完成今年医院党政工作要点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广中医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医院党委书记李敏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区直属企事业单位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合影(一排左二为我院党委书记李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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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书记李敏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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