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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举行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

发布时间:2012-05-19 10:00:18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在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执行新《规范》的要求,护理部遵照卢健棋副院长的指示,于2010年2月26日下午举行了首次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全院护士长,一、二级护理文件书写质控员和部分护理骨干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新规范要求护士只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护理文件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理人员对病人住院过程的病情变化及接受干预的原始记录,它反映了护理工作质量。发生医疗争议时,护理文件也是法律书证,是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要使护士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患者,增进护患沟通,促进医患和谐,按照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必须简化护理文件书写,采用表格化护理记录单。对此,护理部根据规范要求对护理文件书写做出了新规定。本次培训内容就包括了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要求的解读,明确了护士书写的方式和内容,同时再次对我院护理文件书写存在缺陷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新规范实施后,取消了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护士对普通患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措施落实效果将如何体现?护理部制订了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指引,以确保护理工作有章可循,达到保证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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