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试行办法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环节的监督考核,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在研究生教学培养过程中实行中期考核,规定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一)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
(二)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完成学分的情况,参加科学研究、临床医疗实践所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
(三)组织一次专业综合考核,考核范围覆盖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科研能力。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或做实验等,采用何种方式,由考核小组根据各自特点而定。
二、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在二年级研究生中开展。每年4月份布置考核任务,发放“中期考核表”,要求在第二学年结束前(8月底)完成。
三、考核
(一)中期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中期考核总评不合格者,不能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二)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优秀研究生评选的指标之一。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终止学习:
1.思想品德差;
2.学习成绩达不到要求,经补考仍达不到要求;
3.明显表现出缺乏临床、科研能力;
4.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终止学习的研究生,发给肄业证书。
四、组织
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研究生所在的二级学院(研究所)、教研组组织,按学科专业成立考核小组负责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要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人数3-5人。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项审阅、考核,评出考核等级,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五、中期考核结果分级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一)优秀:(不超过参加考核研究生人数的20%)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奋发上进。认真参加政治学习;模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协作;爱护公物、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
2.学风正派、严谨,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业务能力(文献综述表达能力,选题及科研思维能力,实验和实践工作能力等)突出或具有优异才能。
4.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处、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二级学院(研究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良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尊敬师长;集体观念较强、能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
2.学风良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3.较强的业务能力(文献综述能力,科研思维能力,实验和实践工作能力等)。
4.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处、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二级学院(研究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合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关心集体,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表现一般。
2.学习较为认真,成绩一般。
3.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各种能力一般)。
4.参加体育锻炼,身体一般。
(四)不合格: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纪律,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3.品行不端,情节严重。
4.学习困难,成绩较差。(有一门必修课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必修课一学期有两门不及格等)。
5.业务能力(文献综述能力,科研思维能力,实验和实践工作能力等)表现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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