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5月1日零时起,我院将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根据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将执行新的医疗服务
价格及药品价格,具体如下:
一、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
医院提供给患者的药品将按药品的购进价格原价提供,不再收取15%的加成费。
二、大型设备检查和部分检验服务价格降低
1、39项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将降低。核磁共振扫描(MRI) 在现基础上下降10%;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数字化摄影(DR)、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含普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普通彩色多普勒特殊检查、三维超声检查和心脏超声检查)、部分外照放射治疗(含X刀治疗、伽玛刀治疗、全身60钴照射、全身X线照射和全身电子线照射)等项目在现基础上下降5%。
2、63项检验价格将降低。其中:30个免疫功能测定类、19个感染免疫学检测类及15个遗传疾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类检验项目在现行基础上下降5% 。
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将提高
主要是诊查、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及其他体现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
此次价格有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含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项目、临床诊疗类项目、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等几大方面的部分项目。如,综合医疗服务类就包括了一般医疗服务类项目15项,一般护理类项目14项,抢救、清创缝合和换药类项目10项,注射类项目14项,其他一般治疗类项目13项;医技诊疗类项目(病理检查和诊断)包含了35项;临床诊疗类包括了临床各系统诊疗类148项,麻醉、手术、经血管介入和康复类项目1275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包含了71项。
此次价格调整后,将不再收取挂号费和诊疗费,改为收取包含了挂号费、诊查费和药事服务成本的诊查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每诊次的价格为:医师3元、主治医师6元、副主任医师及5年以下的主任医师12元,满5年的主任医师及津贴专家30元。急诊诊查费则是在上述普通门诊诊查费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元。(当天在同一个医师诊室看检查结果就诊时不用再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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