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月起持区直医保卡可在我院用于健康体检消费
发布时间:2013-02-16 17:26:00
来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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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决定将常规健康体检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这就是说从2013年2月开始,持区直医保卡者,可以用区直医保卡支付体检费用。
规定要求,医疗保险健康体检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常规身体检查,以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不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婚检等国家规定的专项体检及参保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
参保人员在上我院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其费用实行直接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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